巴菲特的故事

華倫·愛德華·巴菲特 (英語: Warren Edward Buffett , / ˈ b ʌ f ɪ t / BUF -it ;1930年8月30日—),出生於 美國 內布拉斯加州 的 奧馬哈 ,美國 投資家 、 企業家 及 慈善家 ,以長期的價值投資與簡樸生活聞名,被称为“奧瑪哈的 神諭 ”(The Oracle of Omaha)。巴菲特是 波克夏·哈薩威公司 的最大 股東 ,并于1970至2025年间任 行政總裁 。

家族背景

早年

巴菲特出生於 內布拉斯加州 的 奥马哈 市区一家老旧的医院,他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,父親是兩任美國國會議員與成功的商人。巴菲特有兩個姐妹,多丽絲(Doris)和柏蒂(Bertie)。祖父則在奧馬哈經營一家雜貨店,五岁时巴菲特就在祖父經營的雜貨店摆地摊兜售口香糖。稍大以後,他和朋友到球场撿拾打過的 高尔夫球 ,然后转手倒賣回球場或客人。上中学时,除利用课余做报童外,他还与伙伴合伙将弹子球游戏机出租给理发店老闆们,爭取外快。

11歲的巴菲特,開始在父親的證券經紀商工作,同年也是他頭一次買進股票。他以每股38 美元 ,買進Cities Services的優先股,但在股價達到40美元即予以賣出,不料隨後股價一路上揚,幾年後竟站上200美元,這讓他明白瞭投資績優企業、並長期持有股權的重要性。在父親的推薦下,14歲的他以兩份送報工資所存下來的1200美元,買下40 英畝 的土地,並且把這些土地轉租給 佃農 。富裕的家庭與早期對投資的接觸對巴菲特有很大的幫助,他在大學畢業時已有近10000美元(2016年的100000美元)的積蓄。

1942年,他的父亲第一次当选为美国国会众议员,与家人搬到 华盛顿特区 后,沃伦完成了小学学业,在爱丽丝·迪尔初中就读,并于1947年从当时的 伍德罗·威尔逊高中 毕业,他的高年级年刊照片上写着:"喜欢数学;未来的股票经纪人。"在完成高中学业并在副业创业和投资方面获得成功后,巴菲特想跳过大学直接从商,但被他父亲否决了。

1947年,17歲的巴菲特進入 賓夕法尼亞大學 的 沃顿商学院 ,後來轉到 內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 並在19歲取得商業管理學士學位。在校期間,他是阿爾法·西格瑪·斐兄弟會(Alpha Sigma Phi Fraternity)的成員。在閲讀 班傑明·葛拉漢 (Benjamin Graham)的著作《 智慧型投資人 》( The Intelligent Investor )後,也奠定華倫·巴菲特在投資方面的興趣與基礎。

1950年,在被 哈佛商學院 拒絕後,巴菲特得知 班傑明·葛拉漢 在 哥伦比亚商学院 任教,於是申請進入該校就讀,並在1951年取得 經濟學 碩士 學位。一些將在未來嶄露頭角的價值投資者,如 沃尔特·施洛斯 ( 英语 : Walter Schloss ) (Walter Schloss)及 欧文·卡恩 ( 英语 : Irving Kahn ) (Irving Kahn),也是同期葛拉漢的學生。而另外一位對巴菲特投資哲學產生重大影響的人,是知名的投資家兼作家 菲利普·费雪 (Philip Fisher)。在證券分析這堂課中,葛拉漢給了巴菲特A+,這在葛拉漢的學生中是絕無僅有的。

商業生涯

早期

巴菲特在1951-1954年在Buffett-Falk & Co.公司擔任投資推銷員,1954-1956年在Graham-Newman Corp擔任證券分析師,1956-1969年在Buffett Partnership, Ltd公司擔任合夥人,以及1970年至今,波克夏海瑟威公司的董事長兼執行長。

1950年,20歲的巴菲特已有9800美元(2016年的96000美元)。1951年碩士毕业后,巴菲特想要進入葛拉漢創立的投資公司 葛拉漢/紐曼公司 ( 英语 : Graham-Newman ) (Graham-Newman)工作,起初被葛拉漢婉拒,於是他回到父親的證券公司上班,從事業務方面的工作。終於在1954年,他如願以償,進入了葛拉漢/紐曼公司,薪水是12000美元(2016年的105000美元)。葛拉漢是個嚴格的老闆與投資者,並絕對的遵行日後被稱為葛拉漢原則的價值投資法,即要求極寬的安全邊際(內在價值-市價)。巴菲特認為合理,但也有疑問此嚴格執行規則是否會漏失某些有其他價值的股票。1956年,葛拉漢退休並結束公司。此時巴菲特已有174000美元(2016年的1500000美元)。

1956年,巴菲特聯合有限公司(Buffett Associates, Ltd.)成立,這是巴菲特第一個投資合夥事業。巴菲特僅出資100美元,擔任一般合夥人(general partner),而他請他的其中一位合夥人,一位醫生,找十位醫生各出10000美元。最後十一位都同意,共出資105000美元(2016年的840000美元),加入成為有限合夥人(limited partner)。巴菲特後來又陸續創立了幾個合夥事業,最後一起合併成巴菲特合夥事業有限公司(Buffett Partnership, Ltd.)。除了睡眠外,巴菲特的時間幾乎都花在在經營事業上面。巴菲特徹底實踐葛拉漢的價值投資哲學,這些投資在1956到1969年間,每年平均以30%以上的巨大複利成長,而一般市場的常態只有7~11%。這時期的他在投資上主要是採取以下三種模式:

此時資金尚不多的巴菲特遵行葛拉漢的價值投資,即嚴格強調「價格低於價值」的作法,並有許多套利交易,與後期的作法有很大不同。

富豪生涯

巴菲特有限合夥事業在1962年,開始購入 波克夏·哈薩威公司 的股權。波克夏是一家大型的紡織公司,由於產業日益沒落,使股票的市場交易價格,低於該公司的營運資本(working capital),華倫·巴菲特最後解散了合夥事業,全心投入波克夏的經營。由於紡織產業的一蹶不振,使現任波克夏副總裁的 查理·芒格 視此收購為一大敗筆。巴菲特也自認:「這是留名青史的愚蠢大錯。」並認為若當時將所有資金直接購入保險事業,現在的價值會是兩倍以上。然而,在巴菲特善加運用該公司多餘現金,用以收購私人企業、及買進公開上市公司股權下,波克夏成為全球最大的控股公司之一。華倫·巴菲特的策略核心是保險公司,主要著眼於其龐大的現金部位,即「浮存金(float)」,這是保險公司為支應未來理賠所需、必須提存的預備金。本質上,這並不是保險業者所擁有,但卻可加以運用,以獲取投資收益的資金。

受到好友暨事業夥伴芒格的影響,這時期巴菲特的投資風格,跳脫了原本恪守的葛拉漢原則(完全專注於價格低於價值),開始專注在一些具有持久性競爭優勢的優質企業上。雖然過去的作法早期得到很好的成效,但隨著資金越來越多,巴菲特發現這做法無法用於於巨大的資金與長久的經營。這時,芒格的建議幫助了他。巴菲特回憶:「查理給我的建議很簡單:忘記你過去用很好的價格買進普通的企業的作法,而該用普通的價格買進很好的企業。」由於過去的成功,剛開始巴菲特並不想採納這作法。但在芒格不斷的提醒與說服之下,這作法終於成為波克夏日後最重要的投資哲學。

资料来源:中文维基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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